星期二, 三月 31, 2009

雜談

好多的補習啊!

人間有情,忽然尋回那篇關於伊拉克的賽艇隊於北京奧運的新聞
忽然很感動

林夕買「老翻」
我個人不支持買老翻
所以我寧願不買,也不會去買盜版
支持偶像,該買正版
而且一隻正版內的東西是盜版所沒有
或許是正版用來吸引人之處?
身為音樂製作人該知道知識產權
但音樂製作人從來是貧窮的
100塊7隻,既經濟,又實惠
而且香港的電影看完就罷了
能道就不用買正版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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